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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 谁来引领中国“民商”挺进非洲市场 [复制链接]

发表于 2008-9-3 18:49:54 |显示全部楼层
谁来引领中国“民商”挺进非洲市场


搜看了不少与“非洲”相关的网站,感觉还是咱们这个《非洲华人网.论坛》更为鲜活一些。尤其是跟一些官办的网站相比,不仅人气要旺盛很多,而且内容更是丯富多彩,栏目也别有特色,特别是无论“阳春白雪”还是“下里巴人”都能在这里尽显各自风彩。
要说咱们的中央政府为了鼓励中国的商家、企业“走出去”,特别是走到非洲去开拓市场,那还真的是花费了不少国家的资源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在非洲大陆设立的十几个“中国投资贸易促进中心”,每个“中心”的投资都以数千万元计;近年来又发起组织了“中非合作论坛”,一减免非洲国家的债务就讲几百亿;还在国内设立了“中非合作基金”,一出手就是50亿美元;近两年又从中央到各省组建了不少“中非民间商会”,将省级资源也开始纳入到“中非合作”这个宏观战略里面。应该说,我国政府无论是从政策层面还是资金层面都作出了巨大的努力,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落实“中非合作”这一伟大的战略决策。
然而,这些措施在我国的民间层面又发挥了多大的效应?从网友们的谈笑中就能见一斑。而就我个人的感受看,十几年前的“中心”和眼下的“商会”,给人的印象不是令人咋舌的高额收费,就是令人质疑的“保定村”传奇,能让“民商”们称道的事确实不多。说来也奇了怪,怎么一个被冠名为“中非民间商会”的组织机构,既非“民”又非“商”,而是由党委序列里的“统战部”来主持“商会”工作。这也就难怪这些“商会”网站里的贴子还是一年多以前的,而湖北的“商会”就干脆将“在线留言”一栏取消,少了许多麻烦。这样的“商会”比起以前的“中心”,多了几分“官气”和“霸气”,少了几分“人气”与“和气”。老百姓不沾边也就不奇怪了。不过这样一来,一头是中央政府大力推进的“走出去”战略,一头是民间企业、商家开拓非洲市场的强烈愿望,但横亘在中间的“中心”和“商会”却没能发挥出承上启下的作用,还是沉浸在“官本位”的摇蓝里玩着“姜太公钓鱼”的游戏,怎不让中国的“民商”们一次又一次的接着失望。谁能真正扛起引领“中国民商”挺进非洲市场的大旗?中国民间的企业、商家,和非洲国家的政府、百姓都在试目以待。但就目前的情况看,到处都在旂旗招展,就连香港、澳门都成立了类似的“商会”,但到处都是不知所措,因为还没有一杆大旗更具感召力和凝聚力。毕竟老百姓不知道该听谁的,该信谁的。
为什么咱们中国人就不能象举办一届奥运会那样,认真做好“中非合作”这道命题?为什么花了十几年的学费还没提高一点成绩?这里涉及的可能又是“体制问题”和“机制问题”。能不能将“官办官助”改为“民办官助”;能不能将简单的“号召、动员”,改为实质性的“引导、扶持”;能不能将粗放的“会展、考察”,改为具体的“策划、组织”;能不能让“民商”们交学费,改变为让“投资者”得实惠。要说咱们中国人交的学费也不少了,取得的经验教训更是非常丯富了,为什么咱们就不能找到一个既符合非洲国家国情,又符合中国民间资本实际,还符合市场客观规律和切实可行的模式来呢,以期让“中非合作”这项伟大的战略决策造福于中非双方的人民。
走“中非合作”之路,让中国的民间资本更好的去开拓非洲市场,让中国的民间企业能有一个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生存空间,其真正的主角应该由民间中小企业和商家来唱。然而,就是在非洲市场上,中国民间商家、企业跟在国内市场一样,不对称的生存环境始终存在于“国有”、“民营”两种性质的企业之间。因为“国有”的学费国家掏,“民营”的学费自家掏。这样一来,往往一些“民营”只掏得起第一波的费用,就掏不出第二波的投资。有些是占领了滩头阵地就无力向纵深推进。不少民营企业和个人就这样倒在了第二波资金接不上的战豪里,而后面跟进的“民商”们又会有一批躺倒在“先烈”们的身边,重复着前人的命运。相信咱们中国大使馆、经商处的官员们没少见这类情况,但他们肯是无力改变这种状况。然而,并不能说这种状况是无法改变的。能不能用“国有资源”去抢占滩头阵地,再让“民间资源”去巩固、推进、发展?这应该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。假如我们采取这么一种方案:
第一步:由官方机构去完成对非洲国家的市场考察和投资项目的筛选工作,并集中汇集到“商会”手中。估计这项工作只要增加一些预算,交给驻非洲各国的经商处就很容易完成。这样,既减少了国内的组团考察,又减少了非洲国家的重复接待。
第二步:将筛选好的项目提供给国内的“国企”、“民企”自主选择。再根据具体情况由项目提供方配合企业去实地完成“可研”,或“商业计划书”。同时在国内就落实投资资金,包括完成项目融资工作。这样,也保证了项目投资的成功率。
第三步:在国内就组建好项目投资的主体,其中前期费用应作为“国有出资”,其资本所有者的代表可交由“中非民间商会”来监管。并且投资主体可以多元化,但“国有”部分则只能在项目盈利后退出。
在与这个方案配套的措施中,可选择一部分项目在国内实行招投标,一部分项目可选择合资、合作、合伙。“商会”为了便于对项目投资部分的监管,可以设立“东、南、西、北、中非洲分会”,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、增值。
其实,只要咱们中国人能彻底改变“国有”、“民营”的观念和偏见,一切按照市场化规律和模式运作,坚持以“资本”作为合资、合作的纽带,以“权利义务”作为收益的界定,我们就会降低“伤亡成本”,充分发挥出中国资源的效益。同时,我们也能让非洲国家的政府和人民,重新感受一次后北京奥运时代中国人的精神面貌和经济实力

发表于 2008-9-3 23:24:43 |显示全部楼层
商会本来就是一种民间团体或者财团法人,不应该过多受到政府干预,否则就比较僵硬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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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9-4 04:20:37 |显示全部楼层
中非合作关系主要是政治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,政府考虑中非合作关系,更多的是从政治利益出发,而商人们更实际些,考虑的是到非洲是否可以挣到钱。出发点和认识不同,必然有不同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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