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jdywxw 发表于 2007-8-13 18:06:36

贝宁新人!

小弟我刚来非州贝宁二个月,是做援外工程的,在这里这么多日子,就是觉的无聊!

非常光明 发表于 2007-8-14 16:50:27

有空就来上网:handshake

larcenciel23 发表于 2007-10-18 17:20:26

请联系我,QQ:364581894

peterzhu 发表于 2007-11-3 15:41:29

找个黑妞看世界啊

哥们,要是不想做生意呢,就找个黑妞做个伴,人说,人不风流非才子
要想做生意呢,去我们网站看看 www.aopex.com 看看能不能帮这买点。 感谢

jmgp123 发表于 2008-1-29 10:38:56

多上网.......

s5凡 发表于 2008-9-10 14:12:40

已经笑死9999个了,您千万不要做第10000个!

60多年前,一个朋友给我讲了一个笑话,把我笑翻了,后来由于肚子太疼进了医院。医生给我做手术前,问我 为什么笑成这样,我就讲给他听。他听后狂笑不止,最后竟然笑死了。

我被送上了法庭。法官让我把那个笑话讲出来,由陪审团判定是否与过失杀人的事实要件符合,我要求签订免责合同。法官宣布休庭,一天后重新开庭,宣布接纳我的意见。于是,我当庭把那个笑话讲了出来,结果有人笑得敲桌子,有人笑得在地上打滚。后来,当天所有听到这个笑话的人都笑死了。

我瞬间成了名人,还有了自己的网站,各大媒体纷纷进行效仿我的网络推广成名方式,各路记者纷纷要求采访我,我知道这笑话讲出去可能构成公共侵害,于是对着镜头,我含糊地说了一番话,大意就是:“理由永远是谎言,信仰永远是自慰。节目播出后,引起巨大反响。可没想到,有一天,几个神秘便衣闯进我的卧室,把我连拖带拽拉到一个黑屋子里。过了好久,一束强光照到我脸上。我勉强睁开眼睛,惊呆了,坐在我面前的人是目前惟一与我一样家喻户晓的人——总统。

注意,本内容绝对不是群发使用论坛群发,或是其他群发软件发送的。反对网站推广者请不要对号入座。

总统大致交待了抓我的目的,很简单:把这个笑话录下来,然后送到中东敌对国家的独裁者那儿,笑死他。我只好答应他的要求,同时提出此笑话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,不可针对平民。总统答应了。

两星期后,总统宣布已经掌握了那个笑话的关键技术,并且在沙漠地区试用成功。这在国际间引起轩然大波,很多国家惊慌失措,国际军事学家将此命名为“笑威慑”。就在此时,东方一个国家突然宣布也掌握了该笑话,原来给我讲笑话的那哥们投靠了该国。于是,我们之间形成了“笑威慑平衡”。

三年后,4月1日,我终日担心的终于发生了:中东一个恐怖组织掌握了那个笑话的原始技术,这个恐怖组织利用高科技手段在各大论坛群发笑话,说是网站推广。结果,文明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,各国恐恐惶惶不可终日。联合国只好召开全球首脑大会,最后将4月1日设定为愚人节。

60多年过去了,我已经风烛残年。在离开世界之前,作为历史见证人,我想有必要把这个笑话讲给大家。那天,我朋友给我讲的这个笑话很简单,很短,就一句话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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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st-c 发表于 2009-1-7 22:23:51

探个究竟.........

best-c 发表于 2009-1-7 22:25:15

回复 6# 的帖子

探个究竟.........

fishway13 发表于 2009-2-2 15:30:02

:@ :) :) :) :P

非校园 发表于 2009-2-13 14:27:50

。。。。。

很闲啊?
岂有此理!

jacksonworking 发表于 2009-2-21 15:49:34

没看懂也,完全不知其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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